隐私/子处理者

关于数据处理者以及如何获取数据处理协议(AVV)的信息。

“子处理方与数据处理协议(AVV)– 数据保护信息”页面涉及 URL 所指的功能范围。现有内容补充了实际流程、前提条件和已知限制。当前的隐私声明(第 6 版,日期 19.07.2026)列出了三个子处理方:负责芬兰托管服务的 Hetzner Online GmbH、用于可选外部 AI 模式的外部 AI 提供商,以及用于已订购 SMS 渠道的 Twilio。数据处理协议(AVV)可应要求提供;不提供自助下载。

当前的隐私声明(第 6 版,日期 19.07.2026)在 §13 中列出了三个子处理方:负责芬兰托管服务的 Hetzner Online GmbH、在使用外部 AI 模式时位于美国的外部 AI 提供商,以及在订购 SMS 渠道时位于美国的 Twilio Inc.。说明中必须保留各自的使用条件。

对于 Hetzner,注明了依据 GDPR 第 28 条签订的数据处理协议(AVV)。对于两家美国服务商,注明了标准合同条款。电子邮件通过自有的邮件服务器基础设施发送;没有将外部群发服务商列为额外的子处理方。

数据处理协议(AVV/DPA)仅应要求提供。仪表盘中没有自助下载功能。因此,帮助内容必须说明申请途径,不得提及事先并不存在的下载功能。始终具有决定性的清单仍是当前的隐私声明。

子处理方是否相关可能取决于所订购的功能。Twilio 仅在 SMS 渠道中使用,外部 AI 提供商仅在外部 AI 模式下使用。因此,注册用户在核查时应考虑套餐、渠道和 AI 模式,而不是笼统地将所有服务商描述为始终处于活动状态。

因此,对于“子处理方与数据处理协议(AVV)– 数据保护信息”页面而言:原有的简短文本被扩展为可靠的指南,而不会承诺超出已确认产品状态的功能。经过核实的事实来源以及租户与 Zentor 之间明确的职责划分仍然是决定性的。如有差异,应始终准确注明此 URL、受影响的租户和观察到的步骤。

在处理“datenschutz-subprozessoren”时,应首先通过受控的测试用例检查每个步骤。关键在于可见的设置、实际的系统状态和预期结果相互一致。如有差异,准确的时间、受影响的租户、所使用的渠道以及未经修改的错误消息有助于分析。在此过程中,访问凭据、令牌和个人数据内容不得出现在截图或支持文本中。

子处理者与数据处理协议(AVV)隐私政策中所有数据处理者的表格列表——以及如何获取数据处理协议(AVV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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